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國務院決定于2023年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22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魯政字〔2023〕17號)精神,切實做好青島市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認識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重大意義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我國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時刻開展的首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通過普查,全面摸清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家底”,為助力未來五年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基礎統計信息支持。做好青島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全面了解經濟運行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新變化新特征,對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對青島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加快邁向“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建設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二、深入研究,準確把握普查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為民普查,做到查實情、報真數,確保普查數據客觀準確反映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
(二)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全面調查全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結構和質量,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通過普查,客觀反映全市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通過普查,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為加強和改善宏觀經濟治理、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三)普查對象和范圍。本次普查的對象,是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四)普查內容和時間。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
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三、注重質效,切實提升普查工作質量
(一)堅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統計法律法規要求,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普查數據。要加大對普查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和通報曝光力度,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真實可信。對因工作落實不力影響全市普查工作進度和質量的,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二)確保數據質量。牢固樹立數據質量生命線意識,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切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和崗位責任制,完善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嚴肅普查紀律,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對本領域數據質量的審核,確保普查結果符合實際、真實可靠。
(三)創新手段方式。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推進電子證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應用,采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現場采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普查,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數據處理效能。組織開展線上線下業務培訓,支持普查對象通過網絡自主報送普查數據,科學、規范、高效推進普查工作。鼓勵探索利用第三方等社會資源提高普查工作質效。
四、壓實責任,扎實做好普查組織實施
第五次經濟普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特別是與第四次經濟普查相比,將首次與投入產出調查統籌開展,調查內容增多、技術要求提高、工作難度加大。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全市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區市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統籌協調、優化方式,突出重點、創新手段,完善機制、強化保障,扎實做好普查組織實施工作。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將成立青島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與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普查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領導同志擔任,成員單位由各有關部門組成(組成人員名單另發)。青島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普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協調。各級政府要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組織好本地區的普查實施工作,及時采取措施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認真配合、積極參與普查工作。各級政府要把第五次經濟普查列入普查年份的年度重點工作計劃。
(二)形成部門聯動合力。經濟普查面廣量大,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樹立系統觀念,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市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數據處理能力建設方面的事項,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市統計局、市委宣傳部負責和協調;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委編辦負責和協調;涉及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基層自治組織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民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項,由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數據處理環境所需政務云資源方面的事項,由市大數據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工業企業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和協調;涉及建筑企業和房地產企業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和協調;涉及商貿相關企業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市商務局配合和協調;涉及交通運輸業市場主體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和協調。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明確普查工作機構和人員,按照《山東省部門統計工作規范化管理辦法》《青島市部門統計工作規范化管理辦法》中“部門應當根據行業管理職能,開展全行業統計”的要求,參與本系統(行業)單位清查、普查登記、數據質量審核、普查宣傳等工作。掌握普查有關基礎資料的各級部門要及時準確提供部門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銀行、證券、保險、鐵路等部門和單位及有關方面,要按照普查方案統一要求,負責組織開展本系統的普查工作。
(三)充分做好支撐保障。各區(市)政府要結合本地區普查工作實際,對普查所需要的經費支出作出預算安排,按時撥付,確保到位。其中,普查手持數據采集終端(PDA)等專用設備要按照本區域市場主體數量科學合理做好測算。市級財政根據各區(市)普查工作質量給予一定獎勵,獎勵資金統籌用于“兩員”報酬、PDA購置等。各級普查機構要加強管理,厲行節約,??顚S?,將資金撥付與工作質量一并考慮,確保資金使用質效,杜絕浪費和違規使用。
根據工作需要,各級普查機構可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穩定普查工作隊伍,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有條件的區(市)可采用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兩員”不足問題。
(四)強化普查宣傳引導。各級普查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以及有關部門服務平臺等宣傳渠道作用,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深入解讀統計法律法規,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宣傳在普查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跡,強化激勵作用,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會積極參與普查,為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青島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