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2023年,國務院決定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組織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對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對青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加快邁向“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奮力譜寫青島建設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宏偉篇章,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二、制定依據
依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22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魯政字〔2023〕17號)等文件。
三、出臺目的
為扎實組織實施我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落實國家、省第五次經濟全國普查全面摸清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掌握各類單位基本情況、結構和質量,了解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等各項要求,對各區(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進行部署。
四、重要舉措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特別是與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相比,將首次與投入產出調查統籌開展,調查內容增多、技術要求提高、工作難度加大。
1.加強普查工作組織實施
措施標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內容概要:市政府將成立青島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普查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領導同志擔任,成員由各有關部門組成(組成人員名單另發)。青島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普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協調。各級政府要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組織好本地區的普查實施工作,及時采取措施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實施對象:各級人民政府
政策執行(解釋)處室:青島市統計局五經普籌備辦
聯系電話:85913405
2.加強相關部門聯動配合
措施標題:形成部門聯動合力
內容概要: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市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數據處理能力建設方面的事項,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市統計局、市委宣傳部負責和協調;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委編辦負責和協調;涉及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基層自治組織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民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項,由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數據處理環境所需政務云資源方面的事項,由市大數據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工業企業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和協調;涉及建筑企業和房地產企業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和協調;涉及商貿相關企業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市商務局配合和協調;涉及交通運輸業市場主體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和協調。
實施對象:市直相關部門
政策執行(解釋)處室:青島市統計局五經普籌備辦
聯系電話:85913405
3.加大普查工作保障力度
措施標題:充分做好支撐保障
內容概要:各區(市)政府要結合本地區普查工作實際,對普查所需要的經費支出作出預算安排,按時撥付,確保到位。其中,普查手持數據采集終端(PDA)等專用設備要按照本區域市場主體數量科學合理做好測算。市級財政根據各區(市)普查工作質量給予一定獎勵,獎勵資金統籌用于“兩員”報酬、PDA購置等。
實施對象:各區(市)政府
政策執行(解釋)處室:青島市統計局五經普籌備辦
聯系電話:85913405
4.加大普查工作宣傳力度
措施標題:強化普查宣傳引導
內容概要:各級普查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以及有關部門服務平臺等宣傳渠道作用,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宣傳在普查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跡,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會積極參與普查,為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實施對象:各級普查機構
政策執行(解釋)處室:青島市統計局五經普籌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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