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青島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青島市委市政府門戶網站(青島政務網http://www.xh963.com)和本機關政府網站(http://qdsj.qingdao.gov.cn)上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發放點青島市審計局(地址:山東路12號甲)領取.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機構信息
1.本部門機構名稱、職能、辦公電話、投訴電話、傳真號碼、辦公時間、辦公地址、郵編、網址、電子郵箱等;
2.領導班子成員(指行政職務)的姓名、職務、工作分工等;
3.本部門內(下)設機構的名稱、職能、辦公電話、投訴電話、傳真號碼、辦公時間、辦公地址、郵編、網址、電子郵箱等。
(二)公文法規
1.正式文本:本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府及各部門制發的現行有效的規范性公文(包括本部門發布的要社會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內容包括制發機關、標題、文件字號、成文日期、發布時間、正文、主題詞(關鍵字)等。
2.政策解讀:政府及各部門制發公文的背景介紹、重點說明、相關文件、問題解答等。
(三)執法依據
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行政執法依據梳理結果》和《第二批行政執法依據梳理結果》中涉及的本部門執法依據。
(四)其他服務事項(除行政許可、審批以外事項)
本部門職能范圍內所有其他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時限,所需提交的相關材料、表格、收費標準,以及具體辦事服務機構名稱、辦公地址、辦理時間、咨詢投訴渠道等。
(五)人事信息
干部任免信息;公務員及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計劃、程序和結果。
(六)其他
各部門職責范圍內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詳見《目錄》。
1.公開形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主要通過青島市審計局門戶網(http://sj.qingdao.gov.cn/n28356027/index.html)及青島政務網(http://www.xh963.com)進行公開。
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通過新聞發布會及廣播、電視、報紙等公共媒體公開政府信息。
2.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及申請流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填寫《青島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渡暾埍怼房梢栽谑芾頇C構處領取,也可以在青島政務網或本機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1)本機關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青島政務網(http://www.xh963.com)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本機關受理郵政寄送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本機關受理當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注冊登記、稅費繳納、社會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時,應提供真實的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號碼及有關信息,以便確認身份。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互聯網電子郵箱、傳真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
2.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可能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稐l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本機關依申請公開不存在收費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青島市審計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青島市山東路12甲 郵編266071
辦公時間: 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聯系電話:0532-83877369 傳 真:0532-83883448
電子郵箱:qdsj@qd.shandong.cn
四、監督與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機關投訴電話舉報。投訴電話:0532-83867784,傳真號碼:0532-83883448,通信地址:青島市山東路12甲,郵政編碼:266071。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