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青島市水務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青島政務網(http://www.xh963.com)和青島市水務管理局網站(http://swglj.qingdao.gov.cn)上查閱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機構信息:本機關機構職能信息、領導班子成員、內(下)設機構信息等。
(二)公文法規:本機關參與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本機關制發的現行有效的規范性公文(包括本機關發布的需要社會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三)政策解讀:本機關制發公文的背景介紹、重點說明、相關文件、問題解答等。
(四)會議公開:本機關的局長辦公會、新聞發布會等內容。
(五)規劃計劃:本機關的行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
(六)財政財務:本機關的財政、財務狀況,經費預算、決算情況,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信息等。
(七)人事任免:本機關的干部任免信息,本機關負責的公務員及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計劃、程序和結果公示。
(八)工作動態:本機關的各項業務工作動態信息。
(九)重點領域:本機關年度重點工作、重大建設項目信息等。
(十)年度工作報告: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十一)其他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機關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編制了《青島市水務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青島政務網(http://www.xh963.com)查閱該《目錄》。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詳見《目錄》。
1.公開形式
(1)青島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h963.com);青島市水務管理局網站(http://swglj.qingdao.gov.cn)。
(2)青島市人民政府新聞發布會(http://fbh.qtv.com.cn/)。
(3)“青島水務”(微博賬號:青島水務)、“青島水務”(微信公眾號:qdshuili)等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聯網政務新媒體。
(4)其他:報刊、廣播、電視等。
2.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工作機構(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填寫《青島市水務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渡暾埍怼房梢栽谑芾頇C構處領取,也可以在青島政務網或青島市水務管理局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1)當面提交
本機關在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市級機關三號辦公樓2507辦公室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申請人可到現場當面提交申請。
地址: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市級機關三號辦公樓
辦公時間: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聯系電話:0532-85916193
(2)信函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郵政寄送方式向本機關提交申請。
來信請寄: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青島市水務管理局2507辦公室(收),同時須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政編碼:266071。
(3)互聯網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青島政務網“網上依申請公開受理系統”(http://govmail.qingdao.gov.cn/applyinfo1024/index.aspx?type=1)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可能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本機關對收到的信息公開申請,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和答復。對于符合《條例》申請要求的,按《條例》第三十六條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根據相關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稐l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3.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數量或者頻次范圍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79號)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青島市水務管理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市級機關三號辦公樓
郵政編碼:266071
辦公時間: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聯系電話:0532-85916193、0532-85916109
傳真電話:0532-85916195(本傳真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電子郵箱:qdsljbgs@qd.shandong.cn(本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網上受理:通過青島政務網“網上依申請公開受理系統”(http://govmail.qingdao.gov.cn/applyinfo1024/index.aspx?type=1)提交申請
四、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為: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辦公地址:青島市香港中路11號市級機關一期辦公大樓
郵政編碼:266071
辦公時間: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聯系電話:0532-85912121
傳真電話:0532-85913182
電子郵箱:zfxxgkb@qd.shandong.cn(本電子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