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編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按照《青島市政府公開信息編寫規范》和《青島市政府公開信息管理系統》規定,分類和編排信息。
二、獲取方式
(一)主動公開
1.公開形式
(1)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www.xh963.com);
(2)青島政務網(http://www.xh963.com/);
(3)“青島衛生健康”(微博賬號:青島衛生健康),“青島衛生健康”微信公眾號(微信號:青島衛生健康);
(4)新聞發布會及廣播、電視、報紙等公共媒體。
2.公開時限
以本機關名義發布及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政府公開信息,自發布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上述方式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機關提出申請。
1.受理機構
本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2.申請形式
(1)當面提交。
本機關在青島市政府2期辦公樓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申請人可到現場當面提交申請。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閩江路7號;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聯系電話:0532-85912517。
(2)信函申請。
除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可通過郵政寄送方式向本機關提交申請。來信請寄:青島市市南區閩江路7號,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收),聯系電話:0532-85912517,郵政編碼:266071,同時須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上申請。
申請人在青島政務網(http://www.xh963.com)上填寫《申請表》并提交。
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盡量描述詳盡、明確,如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申請辦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表》后將及時辦理,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確需延長答復期限,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要素不完整、不準確,難以確定具體信息內容的,將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對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或該信息不存在的,將及時告知申請人。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名稱: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辦公地址:青島市閩江路7號21樓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532-85912517 傳真:0532-85912515
電子郵箱:wjwbgs@qd.shandong.cn(此郵箱不受理申請)
四、監督與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市政府辦公廳投訴電話舉報。投訴電話:0532-85912121,傳真號碼:0532-85913182,通信地址:青島市香港中路11號市級機關一期辦公大樓,郵政編碼:266071。接待投訴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違反有關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本指南將適時更新。